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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由 (興櫃公司) 4132 國鼎 公司提供 |
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10/08/16 | 發言時間 | 14:26:46 |
發言人 | 曾木增 | 發言人職稱 | 財務長 | 發言人電話 | 0228086006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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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9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10/08/16 | |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0/08/16 2.增資資金來源: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):普通股10,000,000股 4.每股面額:新台幣10元 5.發行總金額:新台幣100,000仟元 6.發行價格:暫定每股新台幣58元 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,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%,計1,000仟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。 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。 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發行新股總數90%,計 9,000仟股,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,暫定每仟股得認 購68.06476740股。 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,原股東得於認購新 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,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數及原有股東、員工 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份,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 足。 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 同。 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為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新藥未來各項適應症臨床試驗計畫 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,有關認股基準日、 股款繳納期間,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等日程,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之。 (2)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,包括資金來源、計劃項目、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發行條件,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,擬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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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土博以為,這次暫定定價58元,暫定每仟股得認購68.06476740股,有9成增資股提供原股東認購,等於是讓原股東以0.5折買到,算是便宜了舊股東!
不過這是暫定價位與股數喔!
一般以為增資股定價低,就是利空,其實不一定,定價高低,除了有一般定價規定範圍外(三個月內的平均價格),還有籌資的積極目地考量而調整,新藥股為了方便籌資,多半會訂比一般市價更低價,以利給予投資人一些長期投資的風險貼水,才願意投資。
若以是上述增資價位與股數,造成股本膨脹,合理計算增資股價約是目前市價的3%折價,而就國鼎每天股價的波動來說,跌3%,看不出來是利空因素!
話說如果五倍券可以買股票的話,就剛好可以用上!
大家會參與增資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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